附录B   本规范用词说明

B.0.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,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:

(1)表示很严格,非这样作不可的:

正面词采用“必须”;

反面词采用“严禁”。

(2)表示严格,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:

正面词采用“应”;

反面词采用“不应”或“不得”。

(3)表示允许稍有选择,在条件许可时,首先应这样作的:

正面词采用“宜”或“可”;

反面词采用“不宜”。

B.0.2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、规范执行时,写法为“应符合……的规定”或“应符合……要求或规定”。